真是老天無眼啊!
寶山醫院因為失火斷送一條性命而要被告,這是所謂的法理不容人情嗎?
看來在寳山醫院工作的夥伴們應該都要另謀高就才是....


寶山失火案
看了這則新聞真的讓人很痛心!
那天失火,在場的醫護人員大家都是堅持所謂的"保護病人"原則,
有些人是從外面衝進火場的,被嗆傷的多數都是醫護人員,
拼了老命既使看著已被打開的器官組織,還不是趕緊當下維持無菌面,
把病人抬出火場衝進ICU進行接下來的急救...
結果呢,不僅自己的健康受危害還要被告!
真的不懂勒...
醫護人員也是一般老百姓,況且我們的專業並不是救火,
盡其所能保護病患,既使病患失去了性命,這也要我們來承擔嗎!?


雖然寶山醫院常常在火災演習,但真的遇上還是會一團亂,
有看新聞live轉播的應該也都知道那晚火勢之大,
在場的leader其實能夠穩住陣腳的又有幾人!?
或許院方的SOP並沒有一個很好的疏散與解決流程,
而且,參與演習的多數都是護理人員,
大咖的醫師在當天能夠有那樣的作為已經要拍拍手鼓掌了,
更何況,李V的為人據說很nice,幹麻要這樣為難人家,
就是要搞得天底下的好好醫師死光光就是了......


不解不解....
經過這件事之後,我只知道真的要認真的考慮轉換跑道,
在火場中求生存真的很可怕,這個我有經驗,
回想那晚看到新聞的畫面就讓我想起宿舍失火的那天,
豈是一個糟字可言!
而且,醫護人員的命真的很賤!
病人家屬受嗆傷或灼傷都是很寶貴的,需要第一時間把focus放大,
換作是卑微的醫護人員受傷,死一死好了啦!!!!
沒有人會理你,還只能默默地退到旁邊你我互相包紮換藥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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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小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