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R」,Do Not Resuscitate,
中文名為「不予施行心肺復甦術」

凡是醫療體系工作者,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我的工作環境中,必定會遇到這一張紙,
身為癌症病房的我們,早就對這張紙習以為常,
有時候反而會憎恨,覺得只是單純的一張白紙黑字,
事實上是阻擋critical的病人轉往加護最有利的證據,
最後關頭假使親人捨不得,還是得撕毀DNR救到底
護士並不干涉簽署DNR的事宜,
但有時候卻會提醒醫師是否進行DNR的懇談。

台灣的醫療界當中,癌症病患已經居為首要,
既使醫療不斷的進步,有時候還是難逃一死,
病患總是很相信醫師願意把生命交給醫師,
癌症卻是醫師最無法以很肯定的治癒來回應病患
我們總是跟時間在賽跑,跟病菌在對抗

經驗告訴了我們在什麼樣的時間下遇到了什麼樣的病菌,
就該先打什麼樣的藥物,做什麼樣的處置,
當病菌在時間上領先了我們,
既使我們不想放棄,有時卻不得已被迫棄權,
DNR的出現,就像閻羅王似的宣佈死亡的來臨,
不僅家屬要做好心理準備,
看似無情的醫護人員也是得做好心理準備。

許多人以為簽了DNR就等於是被醫護人員放棄,
大錯特錯!
DNR上面明白顯示了最後關頭願意放棄的項目,
急救藥物、插管、心肺按壓、心臟電擊,任君選擇,
這只是明白告訴醫護人員最終要遵守的項目,
但都是前提,不代表選擇了就不能夠反悔。
臨床上看過許多病患在簽署DNR之後,
卻能撐過最混亂的日子,不插管的反而最後選擇插管
有些case倒是能有一線生機,選擇全部放棄,
最終AAD(Against Advice Discharge自動出院)留一口氣返家。
什麼時候DNR該出現,沒有一定的條例遵循,
只是考量到醫療成本的問題罷了
簽署後是否值得,就看你本身願不願意放手。

我記得我和我老爹老媽討論過這個話題,
老媽說我想太多,老爹似乎是說尊重我的專業判斷,
對於我的家人來說,真正遇到了緊急狀況,
大概只會選擇急救藥物,最多插管,
我對我自己也是持這樣的想法,
我可不想一大群人圍著我愛的人在那裡亂壓,
甚至壓到肋骨斷了都還在渾然忘我的壓。

現在的健保卡裡頭可以註記DNR的同意與否,
很多人應該都不知道這件事吧!?
從去年就開始實施了,只是沒有大肆的推廣,
畢竟要一般健康人事先想清楚簽下DNR,
有些人會覺得我們在發神經,在觸霉頭,
不過老實說,願意去思考這個問題做決定,
真的有這個必要性,
因為沒有人知道自己下一刻會發生什麼大事

所以囉,親愛的你,
至少下一次當我暈倒在病房的時候,
可以幫我插管on CVP打急救藥物,
就是不要拿電擊器電我,或是傷害我的heart,
了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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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小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