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持宣稱,我今年仍舊是二十九歲。
雖然今朝是百年,職場生涯眼見也滿七年了,
人生的歷練似乎是達到第一次的飽滿,是該有些轉淚點了。
如果不是最近要升等,其實我還挺不想去面對思考這些事的。
不得不說,進入百年之後,很多事情變了。
我更愛我的爸媽,因為了解父母的愛,
既使我再怎麼忤逆,他們仍舊是愛我、包容我,
世界上無法再找到像他們這般如此疼惜我的家人,
唯有他們,是無條件地站在我的立場做我的後盾,
除了血緣關係深深地把我們繫在一起之外,
無形之中,他們等同於第二個我。
我對愛情的觀感,變了。
不再留戀著想結婚生子的念頭,
因為我知道,那張證書除了羈絆之外,並沒有什麼額外的意義。
兩個人因為依賴而彼此存在著,
一起平行地往前走,一起分擔著未來,
結婚證書只是對外人有個文字上的證明,但很難是實際上的保證。
而我不得不承認,女性意識的抬頭大大的影響著我,
它讓我明白女人最終還是得靠自己,
不能總是希望對方可以為自己做些什麼,可以帶給自己什麼,
再怎麼辛苦女人也要為自己留些後路、甚至是犒賞自己。
我的工作,似乎也得有些變動,
儘管一半是自願,一半是強迫。
開始明白自己在臨床工作中不可被替代的角色,
可是當一個水缸裝滿了水之後,的確是需要倒出來再裝一些,
不可能永遠只裝水,總是得嘗試些其他的液體。
會捨不得現在的環境,再怎麼說也是我原本的家,
既使這個家的感覺有些變了,終究還是有割捨不下的情誼。
就當作是叛逆的孩子要出去闖一闖,
也沒有什麼不好的。
個性,也變了。
或許是現實面接觸得更多,看見人性的另一面,
想要回到最初的自己繼續生存著,是有些不太可能,
因為,總是希望自己與家人的生活可以更好,
不得不在這個大染缸裡頭,屈恭必膝地打滾著,
只能把最初的自己藏匿好,選擇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表現出來。
三十,我將第一次好好地對自己整理一番。
了解自己已得到了什麼,失去了什麼,
而未來該求些什麼,割捨掉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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